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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11月教学实践活动(二)

来源:法律系    发布时间:2017-11-21 10:11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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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20日上午9时,为了进一步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法律系组织开展了第二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我系段海龙副教授和学院专任教师周舟副处长,带领2016级三、四、五、六区队部分学生到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旁听了“马学福诉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行政处罚”一案。

    在教务处、后保处的支持和法院的配合下,此次教学活动顺利完成,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同学们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