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工作会议精神

12月2日下午,法律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会议最后徐宏勋主任强调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同时,对于近期的“双高”建设、司法警务技能大赛、理论学习、教学工作做了安排。